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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炜律师 徐炜,博爱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作地点:常州,上海。擅长争议解决及公司事务。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常州市青联委员,常州市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常州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员,常州市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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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徐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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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清算财产的计价方式

清算财产的计价方式分为三大类:

1、按账面价值计价:根据清算开始日经清查的各项财产的账面价值计价,实际上仍然是按实际成本计价,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公司合并、分立时的清算。

2、按完全重置价值计价:将企业解散日经清查落实的财产按目前的生产条件和市场价格计算重新购置的价值。由于各项资产的完全重置价值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原资产账面价值。因此会形成公司清算的收益或损失。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公司因被其他企业兼并而进行的清算。

3、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在规定的清算期间内能够将各项财产出售、转让取得现金的价值。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公司因破产而进行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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