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炜,博爱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作地点:常州,上海。擅长争议解决及公司事务。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常州市青联委员,常州市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常州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员,常州市商... 详细>>
律师姓名:徐炜律师
手机号码:15806113888
邮箱地址:xuwlawyer@163.com
执业证号:13101201010750181
执业律所: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10楼博爱星律所
(一)日常法律事务
1. 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 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 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6. 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 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7. 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8.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9.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0.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1.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2. 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3. 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4. 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1. 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 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 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4.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各类公证。
5.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7. 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
1.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2、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3、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清收逾期欠款
备注:诉讼业务将按照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6拆优惠。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可参考以下标准收取:
300万以上-800万以下注册资本的企业:法律顾问费每年2万。
800万以上-1500万以下注册资本的企业:法律顾问费每年3万
1500万以上-3000万以下注册资本的企业:法律顾问费每年4万
3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注册资本的企业:法律顾问费每年5万
5000万以上注册资本的企业:法律顾问费可根据具体业务量多少确定5-10万。
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定期上门服务;
每周或每半月定期前往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如顾问单位业务量较多,每周可按排一天在顾问单位全职处理法律事务。
2、有事约请;
顾问单位如有紧急法律事务要求处理的,法律顾问将优先处理顾问单位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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